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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12-15 16:10人气:259

关于《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编制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块位于张家口市康保县康保镇大萝卜村东北2.5公里处,中心坐标为:41.834963°N114.628822°E

根据地块基本信息调查报告,该地块涉及3个土地利用历史:1983年前,该地块为荒地;1983-1987年,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砖窑厂;1987-2010年,该地块闲置;2010年至今为工业用地,为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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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论

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块位于张家口市康保县康保镇大萝卜村东北2.5公里处。企业行业类型为7820 环境卫生管理。地块污染状况结论如下:

土壤

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共采集25个土壤样品(含平行样),检测项目pH、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铬、六价铬、硒、硫化物、氟化物、氨氮、氰化物、苯并[a]芘,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铬、硒、硫化物、水溶性氟化物、氨氮:分别检测样品25个,检出率为100%,但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六价铬、氰化物、苯并[a]芘:共检测样品25个,均未检出。

水溶性氟化物、硫化物、总铬:均有检出,但GB36600及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中均无相关评价标准,因此本次自行监测监测,仅对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不对其进行判标。

通过与背景值对比:砷、镉、汞、铜、铅、铍均有检出,但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氨氮、硒、锌、钡均有检出,但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水溶性氟化物、硫化物、总铬均有检出但无相关评价标准,因此本次自行监测监测,仅对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不对其进行判标。六价铬、氰化物、苯并[a]芘未检出。

通过与历史数据对比: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铬、硒、硫化物、水溶性氟化物、氨氮检出,各重点监测区域2021年数据与2020年数据处于正常波动范围内,无明显污染趋势。铬(六价)和氰化物、苯并[a]芘均未检出,无明显污染趋势。

地下水

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块内共布设6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地下水样品7个,检测项目为pH、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铬、六价铬、硒、硫化物、氟化物、氨氮、氰化物、苯并[a]芘、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检测项目锌(2A01)、钡、氟化物有检出,但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2A012A032B012DZ01)有检出且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其他因子均低于检出限。

通过检测值与背景检测值对比:检测项目钡、氟化物有检出,但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有检出且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其他因子均低于检出限。

通过与历史数据对比:除部分2020年未检测的项目外,2021年检测数值与2020年检测数值处于正常波动范围内,其余特征污染物均低于检出限,无明显污染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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