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01月30日成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院内,厂址中心坐标为118°30'0.28"E,38°58'4.65"N,主要从事化学品生产,变性燃料乙醇生产,CNG生产等。行业类型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1329其他饲料加工。
该企业被列入唐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根据《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唐环土[2023]1号)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2023年4月11日),对该地块进行2023年度土壤自行监测。
2 地块调查结论
(1)土壤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13套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一中的45项基本项、pH、氨氮、氟化物(水溶性)、石油烃(C10-C40),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筛选值进行对比:
砷: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镉: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铜: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汞: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镍: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铅: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氟化物: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氨氮:共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pH检测样品13个,检出率为100%,暂无评价标准。其余因子未检出。
与对照点检测结果进行对比:
单元A:砷、镉、铜、汞、镍、铅、pH、氟化物(水溶性)、氨氮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
单元B:砷、镉、铜、汞、镍、铅、pH、氟化物(水溶性)、氨氮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
单元C:砷、镉、铜、汞、镍、铅、pH、氟化物(水溶性)、氨氮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
单元D:砷、镉、铜、汞、镍、铅、pH、氟化物(水溶性)、氨氮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
单元E:砷、镉、铜、汞、镍、铅、pH、氟化物(水溶性)、氨氮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
单元F:砷、镉、铜、汞、镍、铅、pH、氟化物(水溶性)、氨氮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
整体分析:
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且检测值均远小于相对应筛选值,表明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壤造成的影响较小。
(2)地下水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共布设6个地下水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6套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因子为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共35项、镍、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
企业地下水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钠、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检测项均未超出相关标准。
通过与对照点检测值对比:
地块内与对照点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钠、氟化物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表明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
超标原因分析:
企业处于沿海地区,结合对照点数据及《河北首朗含CO2工业尾气生物合成无水乙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中检测数据判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钠、氟化物超标原因为区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