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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11-09 10:27人气:193

关于《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厂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西苏镇孟尚村西,厂区正门坐标为114.574603°E36.778098°N,占地面积约29538m2。主要从事氢氯噻嗪生产,行业类别属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列入《邯郸市永年区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依据《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地块调查结论

1)土壤

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内共布设14个土壤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pH4-氯苯胺、甲醛、氨氮,,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筛选值进行对比:

砷、镉、铜、汞、镍、铅、甲醛、氨氮、pH有检出,砷、镉、铜、汞、镍、铅检出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甲醛、氨氮检出因子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二类用地筛选值,pH无评价标准,暂不进行评价。

点位数据异常的原因分析:

企业在厂区范围内部分点位存在甲醛占标率较高的情况,具体情况介绍如下。AT2点位0.2m甲醛占标率为55.67%4.0m占标率80%AT1点位0.2m甲醛占标率38%AT2点位位于污水处理区的地下池体下游,AT1又位于AT2下游,通过监测值变化,有可能存在池体发生渗漏的情况,而又通过扩散导致,导致出现表层及下游甲醛占标率较高的情况。

B区域各点位甲醛占标率范围为34%-78.33%BT1位于沉淀池地下水下游方向、BT2位于废盐酸池地下水下游方向、BT3位于废水池地下水下游方向、BT4位于沉淀池地下水下游方向、BT5位于废水池地下水下游方向,该区域地下池体建设时间早,防渗措施不完善,使用时间长,检查频率低,可能存在池体发生渗漏的情况,导致上述点位出现甲醛占标率较高的情况。

DT1点位5.5m甲醛占标率为74.33%,该点位位于盐酸池地下水下游方向,盐酸池为地下池体,可能因为防渗效果不好存在渗漏情况,且存在的装卸区装卸泵无防滴漏收集设施,可能存在滴洒造成土壤污染。

甲醛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企业因建厂时期较早,早期环保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时发现厂内存在隐患及跑冒滴漏现象,故导致甲醛均有检出。

2)地下水

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GB/T14848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35项、甲醛、苯胺、4-氯苯胺、镍、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溴甲烷、氯乙烯、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总量)、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2,4,6-三氯酚。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

各点位地下水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pH值、硫酸盐、铁、锌、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砷、铬(六价)、铅、镍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苯胺、甲醛、4-氯苯胺无评价标准,暂不进行评价;其他检测项目均未检出。

通过与对照点值对比:

场地内地下水和对照点值中各项监测指标,pH值、硫酸盐、锰、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砷、铬(六价)、铅、镍对照点和场地内均有检出,均未超出地下水III类标准;

铁、锌对照点未检出,场地内有检出,但未超出地下水III类标准;

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耗氧量、氨氮、挥发性酚类对照点和场地内均超出地下水III类标准;

苯胺、甲醛、4-氯苯胺对照点未检出,场地内有检出,但无相关评价标准。

通过分析BS1点位地下水存在挥发性酚类、氨氮、苯胺、甲醛、4-氯苯胺累积,AS1点位地下水存在氨氮、苯胺、4-氯苯胺累积,DS1点位地下水存在挥发性酚类、苯胺、4-氯苯胺累积。

点位数据异常及超标原因分析:

地下水中浑浊度超标可能为洗井原因造成;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耗氧量场地内及对照点均超标,不属于企业特征污染物,奥盛下游企业“邯郸市永年区祥达糠醛厂”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均不存在超标现象,企业北侧靠近洺河,洺河历史上曾经为排水河道,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及与工业废水的排放,造成河水污染较为严重,超标数据可能是受洺河影响。

挥发性酚类场地内及对照点均超标,且标准指数高,可能为污染物转化而成,AS1点位比对照点污染程度低,可能存在洺河污染叠加影响,造成对照点和场地内均超标。

氨氮场地内及对照点均超标,且属于该企业特征污染物,企业建厂较早,早期环保设施和环境意识不到位,可能造成厂区内均超标。

苯胺、4-氯苯胺场地内有检出,BS1甲醛有检出,对照点未检出,均属于企业特征污染物,地下水点位均在地下池体附近,地下池建设时间早,使用时间长,防渗设施和防渗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时发现厂内存在隐患及跑冒滴漏现象,导致苯胺、4-氯苯胺、甲醛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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