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 地块概况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26日,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道西南侧,中心坐标为北纬39°17′31″,东经119°05′45″。
企业于2018年取得了乐亭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30225MA07U3734B001U。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2月委托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循环再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2月10日取得了乐亭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乐环评书[2017]2 号),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80亩,投资1.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焚烧炉车间、危废仓库、再生车间、固体废物仓库、导热油炉房、罐区及配套设施、循环水装置、污水处理区、综合楼、厂区道路及绿化;
二期于2023年进行投产,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废矿物油再生装置、废溶剂回收装置、矿物油基础油精制装置、废酸碱处理装置、废树脂处理装置、污油泥处理装置、废桶清洗车间,本项目建成后,实现产品及技术升级,更好地节约资源。本项目实施后一期再生车间废油再生生产线停用。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编制了《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4年7月,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咨询会,本次根据方案进行后续监测。
2 地块调查结论
(1)土壤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23个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pH、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氯苯、酚类化合物、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二噁英、镍、砷、汞、铬(六价)、镉、锌、铜、铅、钼、钡、钒、钴、钛、锑、铊、锡、氨氮、甲醛、丙酮、总磷、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多环芳烃,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筛选值进行对比:
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氯离子、硫化物、二噁英、镍、砷、汞、镉、锌、铜、铅、钼、钒、钴、锑、铊、钡、钛、锡、氨氮、甲醛、总磷有检出,检出因子的最大检测值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DB13/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全部未检出。
与对照点数值进行对比:
地块对照点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氯离子、硫化物、镍、砷、汞、镉、锌、铜、铅、钼、钒、钴、锑、铊、钡、钛、锡、甲醛、总磷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且检测值均远小于相对应筛选值;
地块内氨氮(AT1、CT1、CT2、DT1、ET1、GT1、GT2、HT1、HT3、IT1、IT2)检测值高于对照点数值,但远小于相对应筛选值,数据存在异常,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壤造成的了一定影响,需要持续监测来判断是否与企业生产有关。
地块内二噁英数值有检出,数据存在异常,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壤造成的了一定影响,需持续检测避免出现超标情况。
与往年检测结果进行对比:
本次仅对往年均有检出因子进行比对,硫化物、氯离子均呈明显下降趋势;ET1(铅、锌、铜、镉)、FT1(锌)呈下降趋势;但本年度二噁英数值对比往年有所升高,需持续监测避免出现超标情况,其它检测因子升高或下降幅度不明显,处于正常波动范围。
(2)地下水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共布设10个地下水点位,包含一个对照点,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氯苯、酚类化合物(14种)、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镍、砷、汞、铬(六价)、镉、锌、铜、铅、钼、钡、钒、钴、钛、锑、铊、锡、铁、锰、氨氮、甲醛、丙酮、总磷、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硫酸盐、总铬、多环芳烃、氰化物 ,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
地块地下水中氟化物、氯化物、镍、铜、钼、钡、钒、钴、钛、铁、锰、氨氮、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硫酸盐、浊度(HS1、IS1)有检出,其中氯化物、氨氮(AS1、BS1、DS1、FS1、GS1、HS1、IS1)、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GS1、HS1)、总硬度(AS1、BS1、CS1、DS1、ES1、FS1、HS1、IS1)、硫酸盐(AS1、BS1、CS1、DS1、ES1、GS1、HS1、IS1)、浊度(HS1、IS1)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检测项均未超出相关标准。
通过与对照点检测值对比:
氯化物、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浊度对照点检测结果均超出筛选值,超标原因为地区性原因;硝酸盐对照点检测值未超出筛选值,但检出值较高,硝酸盐GS1、HS1检测值高于对照点检测值,但考虑到地质原因,需持续监测来判断是否是企业生产对地下水造成了影响。
超标原因分析:
企业处于沿海地区,结合对照点数据、《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中数据判断,该区域水质为咸水,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总硬度、硫酸盐超标原因为可能地区性原因,浊度超标原因为本次地下水样品采集过程中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相关现场检测参数达到采样要求(浊度低于10NTU)后即停止洗井。
通过与历史数据对比:
单元A:根据2020年-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铅连续两年未检出,铬的趋势线斜率K小于0;其它检测项目趋势线斜率K约等于0,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B:根据2020年-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铜、铅、铬、钡的趋势线斜率K小于0;钼趋势线斜率K约等于0,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C:根据2020年-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汞、镉、六价铬、硫化物、铅连续2-3年未检出,趋势线斜率K小于0;氯化物、钼近两年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D:根据2020年-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铅连续两年未检出,氯化物的趋势线斜率K小于0;氟化物、铜数值有所增长,趋势线斜率K大于0,其它检测项目趋势线斜率K约等于0,需持续监测来对判断企业生产是否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单元E:根据2020年-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汞、镉、六价铬、硫化物、铅连续2-3年未检出,趋势线斜率K小于0;钡、钼近两年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F::根据2020年-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铅连续两年未检出,趋势线斜率K小于0;钡、钼近两年有检出,但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G:根据2020年-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镉连续两年未检出,钡、铅、氯化物趋势线斜率K小于0;氟化物数值有所增长,钼近两年有检出,趋势线斜率K大于0,需持续监测来对判断企业生产是否对地下水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