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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12-03 10:20人气:150

关于《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块概况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0526日,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道西南侧中心坐标为北纬39°17′31″,东经119°05′45″

企业于2018年取得了乐亭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225MA07U3734B001U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2月委托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循环再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210日取得了乐亭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乐环评书[2017]2 号),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80亩,投资1.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焚烧炉车间、危废仓库、再生车间、固体废物仓库、导热油炉房、罐区及配套设施、循环水装置、污水处理区、综合楼、厂区道路及绿化

二期于2023年进行投产,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废矿物油再生装置、废溶剂回收装置、矿物油基础油精制装置、废酸碱处理装置、废树脂处理装置、污油泥处理装置、废桶清洗车间,本项目建成后,实现产品及技术升级,更好地节约资源。本项目实施后一期再生车间废油再生生产线停用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编制了《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47月,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咨询会,本次根据方案进行后续监测。

地块调查结论

(1)土壤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23个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pH、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氯苯、酚类化合物、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二噁英、镍、砷、汞、铬(六价)、镉、锌、铜、铅、钼、钡、钒、钴、钛、锑、铊、锡、氨氮、甲醛、丙酮、总磷、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多环芳烃,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筛选值进行对比:

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氯离子、硫化物、二噁英、镍、砷、汞、镉、锌、铜、铅、钼、钒、钴、锑、铊、钡、钛、锡、氨氮、甲醛、总磷有检出,检出因子的最大检测值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DB13/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全部未检出。

对照点数值进行对比:

地块对照点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氯离子、硫化物、镍、砷、汞、镉、锌、铜、铅、钼、钒、钴、锑、铊、钡、钛、锡、甲醛、总磷检测结果基本处于同一范围,属于正常波动且检测值均远小于相对应筛选值;

地块内氨氮(AT1CT1CT2DT1ET1GT1GT2HT1HT3IT1IT2)检测值高于对照点数值,但远小于相对应筛选值,数据存在异常,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壤造成的了一定影响,需要持续监测来判断是否与企业生产有关。

地块内二噁英数值有检出,数据存在异常,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壤造成的了一定影响,需持续检测避免出现超标情况。

往年检测结果进行对比:

本次仅对往年均有检出因子进行比对,硫化物、氯离子均呈明显下降趋势;ET1(铅、锌、铜、镉)、FT1(锌)呈下降趋势;但本年度二噁英数值对比往年有所升高,需持续监测避免出现超标情况,其它检测因子升高或下降幅度不明显,处于正常波动范围。

(2)地下水

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共布设10个地下水点位,包含一个对照点,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氯苯、酚类化合物(14种)、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镍、砷、汞、铬(六价)、镉、锌、铜、铅、钼、钡、钒、钴、钛、锑、铊、锡、铁、锰、氨氮、甲醛、丙酮、总磷、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硫酸盐、总铬、多环芳烃、氰化物 ,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

地块地下水中氟化物、氯化物、镍、铜、钼、钡、钒、钴、钛、铁、锰、氨氮、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硫酸盐、浊度(HS1IS1有检出,其中氯化物、氨氮(AS1BS1DS1FS1GS1HS1IS1)、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GS1HS1)、总硬度(AS1BS1CS1DS1ES1FS1HS1IS1)、硫酸盐(AS1BS1CS1DS1ES1GS1HS1IS1)、浊度(HS1IS1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检测项均未超出相关标准

通过与对照点检测值对比:

氯化物、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浊度对照点检测结果均超出筛选值超标原因为地区性原因硝酸盐对照点检测值未超出筛选值,但检出值较高,硝酸盐GS1HS1检测值高于对照点检测值但考虑到地质原因,需持续监测来判断是否是企业生产对地下水造成了影响。

超标原因分析:

企业处于沿海地区,结合对照点数据、《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中数据判断该区域水质为咸水,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总硬度、硫酸盐标原因为可能地区性原因,浊度超标原因为本次地下水样品采集过程中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相关现场检测参数达到采样要求(浊度低于10NTU)后即停止洗井

 

通过与历史数据对比:

单元A:根据2020-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铅连续两年未检出,铬的趋势线斜率K小于0;其它检测项目趋势线斜率K约等于0,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B:根据2020-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铜、铅、铬、钡的趋势线斜率K小于0;钼趋势线斜率K约等于0,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C:根据2020-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汞、镉、六价铬、硫化物、铅连续2-3年未检出,趋势线斜率K小于0;氯化物、钼近两年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D:根据2020-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铅连续两年未检出,氯化物的趋势线斜率K小于0;氟化物、铜数值有所增长,趋势线斜率K大于0,其它检测项目趋势线斜率K约等于0,需持续监测来对判断企业生产是否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单元E:根据2020-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汞、镉、六价铬、硫化物、铅连续2-3年未检出,趋势线斜率K小于0;钡、钼近两年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F::根据2020-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铅连续两年未检出,趋势线斜率K小于0;钡、钼近两年有检出,但上升或下降趋势不明显,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持续影响

单元G:根据2020-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得知,镉连续两年未检出,钡、铅、氯化物趋势线斜率K小于0;氟化物数值有所增长,钼近两年有检出,趋势线斜率K大于0,需持续监测来对判断企业生产是否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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