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用一个厂区,为在产企业,位于衡水市人民西路3389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6′7.88″,北纬37°44′45.34″,主要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灰渣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维护及技术咨询。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两台容量为330MW的燃煤供热发电机组,于1995年建成投产;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两台容量为300MW的燃煤供热发电机组,于2005年投产发电。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代维护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台300MW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厂内输煤系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危废库、油库、氨站均为共用设施。
地块所属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土地利用历史:该地块1992年之前为农田,1992年至今为止一直是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经核实细化后的地块利用历史见下表。
二、调查结论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委托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本地块于2021年7月5日进场采样,采样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1日,检测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6日。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编制完成了《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报告主要结论:
(1)土壤:
本地块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30个土壤样品,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苯并[a]芘、镉、铅、汞、砷、总铬、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和氨氮,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重金属(砷、镉、铅、汞):共检测样品30个,检出率为100%,但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其中1B02点位中2.5m、7.0m层位的铅略高于背景点检测值但远低于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议后续继续关注数值变化;与历史检测值对比分析得知得知,汞在1B01点位处出现明显下降,其余检测因子属于正常波动无明显变化。
铬:共检测样品6个,检出率为100%,但无相应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
石油烃(C10-C40):共检测样品6个,检出率为100%,但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1A01和1A02点位的石油烃(C10-C40)略高于背景点检测值,但远低于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议后续继续关注数值变化;
氟化物:共检测样品24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氨氮:共检测样品6个,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2)地下水:
本地块共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共采集5组地下水样品,获取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GB/T 14848)表1中35项+特征因子(苯并[a]芘、汞、砷、铅、镉、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氨氮),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锰、锌、铝、硒、铅、氨氮有检出,但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钠在企业地块内及外部背景对照点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硫酸盐在2A02、2D02、2E02点位明显高于背景点,查询相关资料得知与当地所处区域环境有关;
地块内2E02点位地下水中氟化物略高于2020年检测值;
地块内本次检测的全部5个点位地下水中砷略高于2020年检测值;
由于仅有2年检测数据,分析数据时难免有局限性和误差,建议后续检测数据要跟2020年度、2021年度的检测数据对比看总体的变化趋势。
委托单位: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凤
联系电话:0318-2192217
日期: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