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3899983

河北鸿康
您的位置:首页 > 项目公示 > 关于《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关于《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12-08 13:50人气:243

关于《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原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始建于2011年4月8日,厂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经济开发区石港路北,建设规模为年产8万辆乘用车,2017年北汽集团公司对其进行了重组,将原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重组为2个公司,西部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黄骅公司,东部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重组后,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现运行项目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5万辆整车,厂区中心地理坐标:E117.303808°,N38.348192°,该项目于2017年开工建设,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还未正式投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监管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被列入沧州市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需要按照《指南》有关技术规定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任务。2021年9月,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委托我单位对其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并编制《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1638943261912506. 

二、调查结论

土壤: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内共布设9个土壤点位,共采集25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甲苯、镍、锌,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镍、锌:分别检测样品25个,检出率为100%,但检测值小于相应筛选值。

石油烃(C10-C4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甲苯:共检测样品25个,均未检出。

地下水: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点位,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二甲苯(总量)、石油类,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厂区内地下水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2B01)、氯化物(2B01)、钠(2B01、2C01)、铅(2A01)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pH值、硫酸盐(2A01、2C01、2D01)、氯化物(2A01、2C01、2D01)、锌、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钠(2A01、2D01)、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砷、镉、铅(2B01、2C01、2D01)、镍检出,但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铁、锰、铜、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硒、铬(六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类均未检出。

 

委托单位: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联系人:魏国富

联系电话:18630766832

日期:2021年12月7日


Processed in 0.055559 Second , 28 querys.